四川溫州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政策
我市于日前出臺《溫州市新能源汽車下鄉充電基礎設施先行實施方案(2023-2025年)》,計劃到2025年,全市累計建成充電樁29萬個以上,其中公共充電樁2.5萬個以上,完成充電基礎設施網絡提檔升級和優化加密,真正實現“城區五分鐘、村村有電充”。今年,全市計劃建成充電樁14萬個以上,其中公共充電樁1.5萬個以上。
《實施方案》制定了五個方面共計13條具體任務,包括推進鄉村公共場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公路沿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鄉村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充電設施配套電網接入能力、優化充電基礎設施報裝服務流程、提升充電基礎設施運維管理水平、推進充電基礎設施數字平臺應用、加快充電基礎設施產業鏈培育發展等。實施范圍是溫州市全域,包括城市和鄉村地區,重點區域為鄉村地區。形成布局均衡、便民利民、科學合理、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和服務保障體系,率先建成新能源汽車全域暢行的市域標桿。
《實施方案》還明確,鼓勵各地創新建管機制,探索新型合作建樁模式,統籌推進村集體、國資企業及社會各方參與新能源充電樁建設;探索通過市場化招標、競價方式確定有資質的運營商成為鄉村地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主體;探索通過特許經營模式整縣(市、區)和鄉(鎮、街道)域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建立溫州市充電運營商聯盟,充分發揮、整合各方資源優勢,共同推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應用及充電服務標準的制定、統一,營造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充電服務體系。
根據溫州市的政策,新能源充電設施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的具體規定如下:
建設補貼:對于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設并運營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如果已接入溫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智能
服務平臺,將按照充電基礎設施功率給予補助。補貼標準為直流每千瓦200元、交流每千瓦80元。
運營補貼:對于納入市級平臺管理的公用充電站點,以充電基礎設施的實際充電量為基準,對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單位給予0.10元/千瓦時的運
營補貼。
政策期限:上述補貼政策適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設并運營的充電基礎設施。
政策目的:這些措施旨在加快推進新能源的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全國新能源產能中心和應用示范城市,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及推廣
應用。
總的來說,溫州市通過提供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的方式,鼓勵企業充分利用現有場地和公共設施建設公用充電基礎設施,以促進新能源汽車
產業的發展。這些補貼政策有助于降低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成本和運營成本,從而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