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策導讀:三部門印發文件 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
近日,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加強對電動自行車行
業的規范和管理,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監管,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同時,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
售行為的監管,嚴禁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此外,還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使用行為的管理,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通知》還提出,要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技術創新和產品升級,鼓勵企業研發生產符合市場需求、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同時,要加強
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誠信體系,提高行業整體水平。
此次三部門聯合發布《通知》,表明了政府對電動自行車行業的重視程度,也意味著未來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管理將更加嚴格和規范。對于消費
者來說,這將有利于保障其權益,提高產品質量和安全性;對于企業來說,則有助于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我國是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2023年規模以上企業累計生產電動自行車4228萬輛,電動自行車已成為群眾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電動自行車行業還存在著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創新研發能力弱、質量保障能力不足等問題,與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存在差距。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行業管理,促進電動自行車企業規范化發展,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動我國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編制了《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于4月30日正式印發。
《規范條件》按照合理布局、保障質量、創新升級、安全生產的原則制定,分為企業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監督和管理、附則等9部分31條內容。《管理辦法》分為總則、申請條件、申請審核及公告程序、監督管理、附則等5部分17條內容。
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將依據電動自行車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及省級電動自行車行業主管部門的審核意見,組織專家對企業符合《規范條件》的情況開展復核,并以公告形式發布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同時,還將組織專家對進入公告名單的企業進行不定期抽查,實行動態管理,并引導全行業學習借鑒已公告企業的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切實加強技術創新、提升產品質量與標準化水平、規范自身生產經營行為,從而充分發揮優秀企業的模范帶頭作用,引領和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有力推動電動自行車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