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政策導讀:公安部: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 大力支持新能源充電樁建設
8月3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公安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26條措施。第12條措施中明確表示,要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進一步簡化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和二手車出口登記手續,大力支持新能源充電樁及配套停車位建設。
26條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對清單內的公安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審批時限并向社會公布,加快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創業活力。
2、大力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調整優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戶政策,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更好地解決進城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進一步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場、眾創空間等單位設立集體戶限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便利各類人員落戶。
3、探索戶籍準入同城化。支持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
4、試點實施靈活落戶政策。對農村籍大學生、科技人才因實際居住、就業創業等申請落戶的,可以遷入原籍地或就業創業地,助力城鄉融合發展。
5、為外籍商貿人員來華辦理口岸簽證并提供換發多次簽證便利。對來華商務洽談、商貿交流、安裝維修、參展參會、投資創業等的外國人,來不及在境外辦理來華簽證的,可憑企業邀請函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因商貿業務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后可以換發3年內多次入境有效商貿簽證。
6、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免于留存護照。外國人申請辦理居留許可在按規定核驗本人有效護照后,可不留存護照原件,方便外國人在此期間持護照辦理有關事項。
7、試點下放保安服務公司設立和保安員證核發審批權限。將保安服務公司設立由省級公安機關下放至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審批,將保安員證核發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下放至縣級公安機關核發,推行保安員考試網上報名、預約、審核制度。
8、探索旅館業“一業一證”改革。支持地方探索整合旅館業審批要件,實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同核查、一并審批、一證準營”。
9、方便農村群眾申辦交管牌證。推進小型汽車登記和駕駛證考試業務下放至縣級公安機關,試點將中型以上載客汽車登記業務下放至具備條件的縣級公安機關。優化摩托車科目一考試內容,改進摩托車考試組織方式,為農村群眾提供就近便捷交管服務。
10、提高道路資源利用率。推廣路口交通精細化組織方式,持續優化交通信號配時。在交通流潮汐特點明顯的道路設置潮汐車道,探索設置多乘員車道。因地制宜在學校、醫院門口設置限時停車位,支持鼓勵住宅小區和機構停車位錯時共享。進一步推廣輕微交通事故視頻快處。
11、便利交通物流貨運車輛通行。進一步放寬城市道路對新能源廂式和封閉式貨車的通行限制。推廣城市貨車通道,保障貨車順暢進出禁限行區域內的物流園區、工業園區。監測路網交通運行態勢,強化區域間協同配合,建立健全疏導分流保障機制,及時處置交通事故等突發情況。
12、進一步促進汽車消費。實施國產新能源小客車及國產其他小客車新車上牌前生產企業提前查驗、車輛管理所免予查驗制度,進一步簡化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和二手車出口登記手續。積極配合推動建立安全可循環的車輛固廢回收體系,大力支持新能源充電樁及配套停車位建設。
13、實行公安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推行戶政、治安、交管、出入境審批管理事項“一窗受理、綜合服務”,逐步實現群眾一個窗口辦成所有事。
14、持續推進公安政務服務“全程網辦”。試點新生兒入戶、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領證不超過兩年)、居住證辦理、戶籍類證明開具等高頻事項全程網辦,推動更多服務事項由網上可辦向全程網辦、好辦易辦轉變。
15、全面實施“跨省通辦”。對戶口遷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戶籍類證明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開具等事項,全面實施“跨省通辦”。
16、實施“免交證、辦成事”改革。按照“能減則減、能免則免”的原則,加快實現群眾辦事辦照免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準遷證、戶口遷移證、駕駛證、護照等證照材料。
17、試點證件照片“一拍共享、一照通用”。研究制定證件照片統一采集標準,推進共享應用,解決群眾證件照片多次、多頭采集問題。
18、大力推進公安政務服務進社區、進農村。加強派出所綜合服務窗口、警務室建設,方便群眾就近就地辦理相關事項。
19、為船舶和人員出海報備提供便利。上線“平安出海”微信小程序,將出海船舶和出海人員紙上報備改為手機移動報備。
20、精準對接產業安全發展需求。進一步拓展警企溝通聯系渠道,推行主動警務、預防警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建設線上線下警務服務站點,提供便利服務和安全保障。
21、保障服務新業態、新模式規范有序發展。對新業態、新模式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并重,促進共享經濟、網約房、民宿、電競酒店、劇本娛樂經營場所、智能網聯汽車等新經濟健康發展。
22、以區域警務協同服務區域協調發展。持續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內治安、戶政、交管、出入境等服務事項跨省通辦、互通互認,推進區域安全風險共防、隱患共治,以及長江大保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等協同監管執法。
23、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將旅館業、公章刻制業、廢舊金屬收購業、保安從業單位和保安培訓單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范圍,充分運用行政、法律、經濟、信用等監管手段,創新監管方式,實現規范有效監管。
24、加強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安全監管。進一步健全完善槍支彈藥、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制度機制,大力推進源頭監管、科學監管、精準監管,提升安全監管效能。
25、完善重點車輛及駕駛人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建立危化品運輸部門協同聯動監管平臺機制,健全交通安全風險評估制度,深化危險化學品運輸電子運單、車輛動態監控系統應用,推動加強全過程閉環安全監管。全面排查消除重點車輛、重點企業、重點路段安全隱患,集中整治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26、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經營者合法權益。依法嚴厲打擊欺行霸市、走私、非法經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等犯罪活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侵害企業產權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堅持追贓挽損與偵查破案并重,最大限度減少企業損失。進一步規范涉企執法行為,加強對接報案立案、強制措施適用、異地辦案協作、查扣凍等環節的執法監督,完善核查督辦等機制。